歌羅西書 3:23-24
「無論做什麼,都要從心裡做,像是給主做的,不是給人做的;因你們知道,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。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。」
帖撒羅尼迦前書 2:4
「但神既然驗中了我們,把福音託付我們,我們就照樣講,不是要討人喜歡,乃是要討那察驗我們心的神喜歡。」
我們事奉上帝,是因為上帝呼召我們。上帝常用的方法就是讓我們藉着愛人來表達愛上帝的心,這也是上帝給我們的大誡命。
但是也有人錯誤解釋以上的經文,以為把事情完成就是取悅上帝,無需要理會做事的方法和他人的感受,結果帶來人際關係的破裂或侍奉的挫折。他們可能用加拉太書 1:10 「若仍舊討人的喜歡,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」作為藉口,拒絕聆聽他人的建議或溝通。
以下是一些在侍奉當中,保持愛神愛人的原則:
1. 我們的侍奉要忠於神的託付,而非單單滿足人的喜好。
2. 當我們只追求人間的稱讚,就無法真正信靠神,也無法討神喜悅。
3. 當我們討神的喜悅時,自然會反映出愛人、造就人的生命,因為神的喜悅包含我們愛神愛人的誡命(馬太福音 22:37-40)。
4. 如果我們的侍奉心態是純正的,單單為主而做,即使不能滿足所有人的期望,我們也能在神面前坦然無愧。
5. 當我們發現事工已經完成,但是弟兄姊妹關係被弄得支離破碎的時候,就表示我們必須要反省和悔改。
反省:
真正討神喜悅的侍奉者是謙卑的,願意接受合乎聖經的指正,並尋求合一與合作。當我們真正以「討神喜悅」為首要目標,並以愛心對待他人,這樣的侍奉才是討神喜悦的侍奉。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