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所以,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,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導他們遵守。」馬太福音廿八19-20
在這個宣教月我們嘗試透過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19-20節來思考宣教,之前我們已看了「使萬民作主的門徒」、「去」和「施洗」,這周我們將一起思考「教導」與宣教。好些人以為宣教只是向人講講福音就是了,但實際上宣教也包括了幫助初信者在信仰上的扎根和栽培,而這些都是透過「教導」來實践的。在宣教工場除了傳福音,最重要的當然就是教導、栽培更多的人去做「大使命」的工作,其實地方教會應該也是如此,否則教會就會停滯不前。信徒被「教導」可以說是生命成長的重要一環,被「教導」者需要有受教的心才會接納別人的教導,當然被「教導」後我們還需要實踐所學的,這樣才算是受教。若我們是一個教導者時,也不要自滿、自大,而是要謙卑,要謹記經文給我們的提醒,「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導他們遵守。」(太廿八20)我們所教的必須是耶稣曾吩咐我們、教導我們、要我們遵守的。除此以外,千萬不要自己畫蛇添足,任意發揮,加入太多自己的經驗說,又或者以世上的學說來誤導他人。作為一個教導者並不是要彰顯自己,而是要高舉耶穌,將耶穌所教導我們的真理「教導」給其他人,幫助他人認識耶穌,活出基督的生命。如果一個基督徒能夠活出耶穌所教導的真理,在他所處的環境中能夠凡是以身作則活出信仰生活,他不但是一個活的見證,他更是一個活的宣教士,他以他自己的生命作宣教。
教導不論在宣教工場或者在地方教會都是極其重要的,透過對聖經真理的學習讓我們明白所信的是什麼,我們該如何面對現今的世代。教與學是雙長的,今天學習的要努力成為將來作教導的,唯有這樣大使命才能延續,我們不能一生只學而不教,這是不健康的,我們也不能只教而不學,這是危險的。不論是學或教我們都必須以聖經的真理為依歸,使教與學的人都能在基督裡得以成長,成為福音的使者。
反思:
1. 我們是一個願意「受教」的門徒嗎?
2. 我們是否預備好去作「教導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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