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georgia-de-lotz-muN_TndU9A0-unsplash.jpg
Search

宣教月再思宣教(2)

「所以,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 的名給他們施洗,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導他們遵守。」 馬太福音 28:19-20


上星期我們講到大使命的核心是「使萬民作主的門徒」,然 而我們要怎樣才能使萬民作主門徒呢?


最近在香港有一部以九龍城寨為背景的武打電影頗受人注 意,因而使很多人想起一位有「香港德蘭修女」之稱的城寨奇女 子——潘靈卓。她是一位英國人,20 歲出頭就決志成為一名宣教 士,可惜沒有宣教機構願意贊助她,在湯普森牧師的見議下她買 了一張單程的船票,但出發時還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哪裏,她 只是根據大使命的要求「去」,船隻經過了八個國家她都沒有下 船,最後她決定了在香港下船,那年她才 22 歲。潘靈卓回應大使 命「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」的呼召。在 1966 年,她一個外國女子 單人匹馬走進當時三不管的九龍城寨向吸毒者和妓女傳福音。


因著大使命的「去」,在過去的兩個世紀有無數的西方宣教 士願意放棄自己優越的生活條件,而走向窮鄉僻壤的地區去傳福 音。有一些人把大使命中的「去」只理解為去外地的宣教,以忽 略了本地的福音事工。也有人把「去」理解為神特別的呼召,只 是给一些宣教士的與一般信徒無關,但實際上「去」是主給所有 信徒的一個命令,是強調要「使萬民作主門徒」的必須行動就是 要傳福音。所以信徒「去」的主要目的是「使萬民作主門徒」, 而不是距離的遠近問題。因此「去」並不是專指去外地宣教,它 實際也包括了本地的宣教事工。「去」是信徒對大使命的委身、 對耶穌基督下達的命令的順服。


反思: 我們是否願意「去」承擔「使人作主門徒」的責任?

 
 
 

Recent Posts

See All
真理是什麼?(二)

約翰福音第十七章是耶穌在受難前的祈禱,一般也稱為「大 祭司的禱告」,而十七6~19節是耶穌為祂的門徒的祈禱。在耶 穌為門徒的禱告中,17~19節特別是為門徒的成聖而祈禱,耶穌 說:「求你(父神)用真理使他們(門徒)成聖。」(約十七...

 
 
 
真理是什麼?

彼拉多對他說:「真理是甚麼呢?」說了這話,彼拉多又出來 到猶太人那裏,對他們說:「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狀。約十八38 雖然復活節剛過去,但有關耶穌受難的記載卻是歷久常 新的,它不應該只局限在受難節或復活節才閱讀或思考。約翰福...

 
 
 
逾越節(4): 逾越節晚餐的杯子

逾越節晚餐中為彌賽亞預備的杯子,是猶太傳統中與期待彌賽亞到 來相關的象徵。 在晚餐中,有一個特定的時刻被稱為以利亞杯(Cup of Elijah)或救 贖之杯(Cup of Redemption)。在晚餐中會預備四杯酒,代表上帝對以...

 
 
 

Comments


Uniting Church
Gospel hall melbourne

CONTACT US

Email: info@ucghm.org.au
Phone: 03 9663 6822

LOCATIONS

Gospel Hall Melbourne 

196 Little Bourke St, Melbourne, VIC 3000

Wesley Church Melbourne 

148 Lonsdale Street, Melbourne, VIC 3000

Thanks for submitting!

©2025 Gospel Hall Melbourne 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