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的構造有靈魂體三方面,人的魂是控制自由意志的主要部份,自由意志透過人的身體表達出來。人的魂可以拒絕靈的引導,也可以接受。人若要回到聖潔的狀態,不能夠靠自己的魂所決定的行為而達到。人要靠自己還沒有被完全破壞的自由意志來接受上帝的呼召,也要靠耶穌基督贖罪的大能把我們的罪洗乾淨。既是主動的回應接受,也是被動的赦免潔淨。人的身體也要靠著聖靈的能力拒絕罪的引誘,控制自己因情慾而帶來的錯誤行為。總括來說,人不能夠靠自己得救,因為人的自由意志已經敗壞不完全了 。儘管如此,但是因為上帝所賜的生命之靈魂在人的裏面,人仍然有得救的可能性。
人得著救恩的可能性只有一個,因為人除了以信心來回應上帝的呼召之外,一切的工作都需要靠上帝的主動和計劃。起初的時候,人犯罪並不是因為他們的行為,而是因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偏離了。自我中心出現了,不再順服,上帝的心意不再是他們判斷是非的標準,以至他們的行為開始偏離上帝的旨意。人對自己所犯的罪,沒有推卸責任的藉口,一切都是出於自己偏差了的自由意志。人沒有辦法用出自自我中心的自由意志下的行為成為義人,有時甚至連自己犯罪也不知道,還自以為是。因為,雅1:13說:「人被試探,不可說:「我是被神試探」;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,他也不試探人。1:14 但各人被試探,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、誘惑的。」,所以人若果不靠聖靈行事,就會靠自己的情慾以及依靠世界的價值觀來作為衡量是非的標準,尋找互相認同。
所以,上帝並不是盼望我們在行為上完成他的心意,而是在靈魂體三方面回復到原先順服的狀態。 一種合乎上帝心意的自由意志。羅 13:5 「所以,你們必須順服,不但是因神的憤怒,也是因著良心。」上帝給人的律法是全備的,是指向上帝心意的,但是人沒有辦法完成,只有靠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才能夠完成。因此耶穌是唯一的道路、真理和生命。羅8:3 「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。」
反省:你的生命倚靠耶穌多,還是靠自己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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